天津市融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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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注意事项

一、委托方应提供估价对象权属证明材料,如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权证、房地产权证、商品房买卖合同(已备案)等;

二、委托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军官证、营业执照等;

三、如办理抵押类评估,委托方应提供估价对象优先受偿相关信息(债务相关信息);

四、委托方应书面委托我方进行评估;

五、委托方应配合我方进行现场查勘;

相关文件下载
个人业务委托书.doc
119.5KB下载
对公业务委托书.xls
113.5KB下载
关于已抵押担保优先受偿权利情况的声明.doc
31.5KB下载
房屋现场勘察表.xls
31.0KB下载
宗地查勘表.doc
36.5KB下载
天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服务质量评价跟踪调查表.doc
37.5KB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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